院属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公安部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结合学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各基层党组织应于10月27日前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全体教职工应撰写个人自查报告,个人自查报告要求包括学习教育情况,肃清流毒自查情况,个人事项自查检视问题情况,谈心谈话发现问题情况,警示教育、廉政风险排查问题情况,顽瘴痼疾自查情况等内容。字数不少于2000字,手写。
请各基层党组织及全体教职工于10月28日上午前,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和教职工个人自查报告统一交至学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原行政楼三号会议室)。
学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